成都快锐科技有限公司 质疑答复

质疑答复

一、质疑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质疑供应商:成都快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E1-2-606

法定代表人:李达

邮编:610000

委托代理人:文鑫  

联系电话:15002858521    

被质疑人:仪陇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东57

邮编:637600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817-8850613

相关供应商1四川智天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候区长华路1933333153316

相关供应商2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南充分公司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镇江西路一段8

相关供应商3南充广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麦秀路342201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函收到日期:2022720

质疑项目名称:张思德干部学院弱电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质疑项目编号:N5113242022000029

采购人名称:张思德干部学院暨国防综合教育训练基地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仪陇县政府采购中心

三、质疑答复基本情况

质疑事项:

质疑事项一:本次招文件中技术参数设计有问题,真实情况下招标技术得分无法完全满足,因此没有满分,所以四川智天远科技有限公司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南充分公司虚假应标得了满分。

质疑事项二:本次招标文件评分表中产品质量可靠性编制有问题,我司皆按照标准提供了相对应的文件,但却受到不公平待遇无法得到相应的分数,其它供应商却能得到此项分数。

质疑事项三:本次投标过程中我司提供了完整的项目实施方案却受到不公平待遇无法得到相应的分数。

质疑事项四:中标单位南充广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应标。

质疑事项五:中标单位南充广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印章并未备案,不具备参与此次投标资格。用私刻公章代替备案的公章,不仅仅存在弄虚作假,更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没有法律效力。

质疑事项六:专家评委杨旭在张思德干部学院建设项目弱电设备采购项目两次参与评审,在张思德干部学院建设项目弱电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次投标活动中参与评标环节,并不是业主代表、专家还给出了废标意见。这次却作为专家评标,我司认为此评标环节严重违法乱纪,使我司的权益收到侵害。

质疑答复:收到质疑后,我中心高度重视,及时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对相关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和评审过程资料进行了认真复核,现答复如下:

依据和理由:

质疑事项一答复: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二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经复核,评标委员会根据该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和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四川智天远科技有限公司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南充分公司技术指标及配置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审过程技术指标及配置无扣分记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之相关规定,你公司质疑事项一仅主观臆断和陈述,未提供任何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质疑事项一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二答复:经复核,产品质量可靠性一项共15分,成都快锐科技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户内全彩LEDP2.5 8K超高清认证证书的附件,从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无法印证所投产品型号是否取得8K超高清认证,故该小项专家未予给分;成都快锐科技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所投“200万红外网络高清球机”产品制造商具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安全工程类),该项未得分。产品质量可靠性项实际得分11分,汇总77分,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同样的标准进行评审,成都快锐科技有限公司和其它供应商均得到其相应的分数。故该项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三答复:经复核,该项评审因素主观类评审因素,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实施方案进行评审,从项目实施方案评审扣分记录表看,成都快锐科技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方案的第二和四小项有扣分,扣分理由为存在偏差或缺陷,该项汇总得分共30.5分,其它投标供应商在该项也均有不同程度的扣分。质疑事项三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四答复:经复核,南充广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信息安全服务资质(安全工程类)证书复印件及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官网截图也未得此项分数;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所投产品色彩品质A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含附件)和8K超高清认证证书证书复印件(含附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质疑处理时,采购中心通过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其提供的色彩品质A级的产品认证证书和8K超高清认证证书证书与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一致且在有效期内,不存在虚假应标。故该项质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五:经复核,南充广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加盖的公章无编号,经询南充广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该公章系公司成立时依法刻制,当时公章上未要求编号,直今也未更换新的公章,公章上没有编码不一定就是虚假章,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其私刻公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质疑事项五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六: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四条和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两次招标均由采购人组建的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鉴于该项目技术复杂,采购人决定从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应类别专家,并向其出具授权书,代表采购人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工作。杨旭第一次作为资格审查小组成员,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人的响应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并作出审查意见,符合相关要求。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七条: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杨旭第二次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之一,是在库中随机取的专家中经采购人抓阄确定(并经本人同意,采购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其作为采购人代表参加评审,作为采购人代表的杨旭未担任评标委员会的组长,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评标过程没有受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影响及非法干预,更不存在评标环节严重违法乱纪,所有招投标文件、评标资料和监控记录保存完好,随时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故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综上,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第十六条规定,供应商质疑不成立,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四、质疑人相关权利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提出的宝贵意见。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仪陇县财政局采购办)依法提起投诉。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仪陇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2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