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8-08】 【阅读次数:】 【打印】 【关闭】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第十栋学生宿舍楼、实验楼附属裙楼1、2#楼建设项目(施工)
补 遗 书①
致各潜在投标人:
1、合同中进度款支付约定严格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按月支付进度款,每月支付已完工产值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合同价的80%。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计价款的97%,剩余3%留作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24个月满,且确认无质量问题后,一个月内支付剩余质保金。
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最高限价为38235100.00元。
3、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关于造价负责人的专业:1、造价负责人: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全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士建专业)得 2 分,;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加1分; 现修改为:1、造价负责人: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全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得 2 分,;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加1分。
4、因调整最高限价招标清单及招标文件需要重新编辑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作调整,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最新上传清单及招标文件为准。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08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