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04-12】 【阅读次数:】 【打印】 【关闭】
南充市中医医院临江院区(南充临江新区医养中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1 标段
补遗书1
致各潜在投标人:
3、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分办法前附表 2.2.4(5)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中设置“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得1分,具有建筑结构设计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修改为: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得1分,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
4、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分办法前附表2.2.4(5)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中设置“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全国一级注册造价师得1分,具有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修改为: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全国一级注册造价师得1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
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4.1履约担保,将“履约保证金=暂定合同价(扣除招标暂定部分)的: 中标金额的 5 %。”修改为:履约保证金=暂定合同价(扣除招标暂定部分)的:中标金额的 10 %。
6、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14.1.1将“关于合同价格形式的约定 ”修改为:关于合同价格形式的约定:总价包干。
7、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14.3.2将“ 14.3.2 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 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向发包人提供发票并收费。1、设计费支付比例及时间:设计费用在施工图纸成果提交且审图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剩余部分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设计提交合格成果后,因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建设项目取消实施或暂不实施的,按合同价款80%支付费用。如因设计失误、设计不全、深度不够导致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工程变更增加投资50万元或超过工程合同价10%的,扣减设计费用5000元/次,后果特别严重的,不支付设计费用,并依法追究设计单位责任 。2、项目施工工程款支付比例及时间:完成总工程量的25%,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40%,后续按工程的月形象进度支付,即每月按上月完成工程量形象进度的4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金额的70%,余款在审计完成后一年内扣除质保金一次性付清 。”修改为:1、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向发包人提供发票并收费。2、设计费用在设计人提交合格成果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50%,支付至联合体牵头单位,再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向联合体成员单位支付,剩余费用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设计提交成果后,因不可抗力或项目单位原因造成工程建设项目取消实施或暂不实施的,按合同价款60%支付设计费用。3、施工总承包中工程款付款条件:按照月形象进度支付,即每月按上月完成工程量形象进度65%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中标价70%,余款在审计完成1年内扣除质保金后一次性支付。
投标文件时间、保证金截止时间、投标人质疑截止时间等以系统发布为准,本次澄清文件已作出修改,以本次上次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南充顺投健康养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