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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政采发〔2024〕1 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川财规〔2023〕9号)要求,经县财政局同意,现将《蓬安县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实施方案(2024年版)》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蓬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月25日
蓬安县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实施方案
(2024年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 办法》,进一步做好蓬安县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提高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执行效率,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 的通知》(川财规〔2023〕9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执行范围
序号 |
品目 |
编码 |
备注 |
货物 |
A |
|
|
1 |
服务器 |
A02010104 |
|
2 |
台式计算机 |
A02010105 |
|
3 |
便携式计算机 |
A02010108 |
|
4 |
复印机 |
A02020100 |
|
5 |
投影仪 |
A02020200 |
|
6 |
多功能一体机 |
A02020400 |
|
7 |
触控一体机 |
A02020800 |
|
8 |
打印机 |
A02021000 |
限于A02021001 A3黑白打印机、A02021002 A3彩色打印机、A02021003 A4黑白打印机、A02021004 A4彩色打印机、A02021006 票据打印机 |
9 |
LED显示屏 |
A02021103 |
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在5万元以上 |
10 |
液晶显示器 |
A02021104 |
|
11 |
扫描仪 |
A02021118 |
|
12 |
碎纸机 |
A02021301 |
|
13 |
乘用车 |
A02030500 |
|
14 |
电梯 |
A02051227 |
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在30万元以上 |
15 |
不间断电源 |
A02061504 |
|
16 |
空调机 |
A02061804 |
|
17 |
家具 |
A05010000 |
限于A05010201 办公桌、A05010202 会议桌、A05010204 茶几、A05010301 办公椅、A05010302 桌前椅、A05010303 会议椅、A05010401 三人沙发、A05010402 单人沙发、A05010501 书柜、A05010502 文件柜、A05010504 保密柜等11个品目的非定制办公家具,以上品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汇总金额在30万元以上 |
18 |
复印纸 |
A05040101 |
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在2万元以上 |
19 |
基础软件 |
A08060301 |
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在2万元以上的非定制基础软件 |
20 |
其他计算机软件 |
A08060399 |
仅限于信息安全软件,包括基础和平台类安全软件、数据安全软件、网络与边界安全软件、专用安全软件、安全测试评估软件、安全应用软件、安全支撑软件、安全管理软件、其他信息安全软件,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汇总金额在2万元以上 |
工程 |
B |
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在100万元以上 |
|
21 |
拆除工程 |
B03030000 |
与建筑物、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拆除工程 |
22 |
装修工程 |
B07000000 |
与建筑物、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装修工程 |
23 |
修缮工程 |
B08000000 |
与建筑物、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修缮工程 |
24 |
房屋施工 |
B01000000 |
依法不进行招标投标的房屋施工工程 |
25 |
构筑物施工 |
B02000000 |
依法不进行招标投标的构筑物施工工程 |
26 |
工地平整和清理 |
B03010000 |
依法不进行招标投标的工地平整和清理工程 |
27 |
土石方工程 |
B03020000 |
依法不进行招标投标的土石方工程 |
28 |
工程排水施工 |
B03040000 |
依法不进行招标投标的工程排水施工工程 |
29 |
其他工程准备 |
B03990000 |
依法不进行招标投标的其他工程准备 |
30 |
预制构件组装和装配 |
B04000000 |
依法不进行招标投标的预制构件组装和装配工程 |
31 |
专业施工 |
B05000000 |
依法不进行招标投标的专业施工工程 |
32 |
安装工程 |
B06000000 |
依法不进行招标投标的安装工程 |
33 |
工程设备租赁(带操作员) |
B09000000 |
依法不进行招标投标的工程设备租赁(带操作员) |
服务 |
C |
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在30万元以上(财产保险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除外) |
|
34 |
云计算服务 |
C16040000 |
|
35 |
网络接入服务 |
C17010200 |
|
36 |
财产保险服务 |
C18040102 |
机动车保险服务 |
37 |
物业管理服务 |
C21040000 |
|
38 |
印刷服务 |
C23090100 |
指本单位不能承担的印刷业务 |
39 |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C23120301 |
|
40 |
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 |
C23120302 |
指乘用车等车辆的加油服务 |
二、执行方式
(一)框架协议采购
已签订框架协议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品目,采购单位可以实施框架协议采购,如认为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提供货物、服务不能满足实际需求的,也可以单独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实施框架协议采购的,应当按照以下要求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
1.单笔采购金额低于20万元项目。除征集文件规定采用二次竞价或者顺序轮候方式外,原则上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
2.单笔采购金额20万元以上30万以下项目。除征集文件明确规定采用直接选定或者顺序轮候方式外,原则上通过二次竞价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3.已入围的产品库和服务库信息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四川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查询,按照《框架协议二阶段操作手册(采购人)》进行操作。
(二)网上商城直接采购和竞价采购
适用范围:网上商城品目目录内的商品。(详见《南充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办法》)
纳入网上商城品目目录内(电梯、乘用车、客车除外)的采购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10万元以下的,原则上实行网上商城直购或竞价采购,鼓励优先实行竞价采购;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10万元(含10万元)至50万元以下的,原则上实行网上商城竞价采购。
电梯、乘用车和客车采购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20万元以下的,原则上实行网上商城直购或竞价采购,鼓励优先实行竞价采购;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20万元(含20 万元)至100万元以下的,原则上实行网上商城竞价采购。
各预算单位在网上商城直购年累计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竞价采购年累计金额不得超过200万元。
(三)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
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除按规定执行框架协议、网上商城采购外,其余项目应作为一般项目委托县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采购。其中, 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在400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 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400万元以下 的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人应结合项目采购需求选择合理 的政府采购方式,提高采购效率;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的工程类采购项目,应当采用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三、执行要求
(一)加强需求管理。各单位要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要求,切实履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主体责任,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在采购需求中体现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按规定开展采购需求调查和建立健全审查工作机制,加强采购需求管理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按照国家发布的计算机、通用服务器等各类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实施相关采购活动。
(二)强化履约验收。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履约验收。
四、联系方式
各单位执行中遇到的情况、问题以及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渠道向县政府采购中心反馈。
联系电话:0817-3190988,0817-3190899;
联系地址:蓬安县凤凰大道二段政务综合大楼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