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简介

蓬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于2010年12月。现为蓬安县行政审批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类别为公益一类,位于蓬安县凤凰大道二段抚琴广场政务综合大楼四楼。

一、中心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

(二)负责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

(三)责工程项目、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农村产权交易、国有土地及矿权交易和其他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信息发布、现场服务和现场秩序管理、项目资料收集工作。

(四)负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平台建设和管理;按规定发布场内交易信息,为交易各方依法提供交易资讯等服务工作。

(五)负责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从业者场内信誉评价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体系

(六)负责公共资源项目交易现场的记录、监控和同步录音录像、制止和纠正违反交易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接受有关咨询,并按职责分工及时处理。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股室及其职责

根据主要职责,中心内设综合(监督)股、交易受理、交易组织、交易评审4室。各具体职责如下:

(一)综合(监督)股 

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协调工作管理单位印章、档案归档及保管;承办文、电、会议和中心工作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承担交易活动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勤保障工作承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平台软硬件设施设备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负责阳光蓬安、政务一体化平台保证金退付管理以及平台的总体数据管理;负责保证金收退、保证金专户管理;负责提请专家抽取。负责交易项目现场监督工作;协助相关部门进场开展监督工作;负责维护交易现场秩序工作;负责场内交易规程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工作;负责对评标专家的评标活动进行监督和考核工作;牵头受理、移送并协助相关部门查处现场质疑、投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交易受理股 

负责进场交易项目的受理、审核、文件编制和公告发布、质疑(异议)处理、协助处理投诉;负责统一承担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联络;拟订公共资源场内交易工作规程,负责统筹安排项目交易时间及场地预约,提供交易现场咨询服务;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业务档案的归档、编目、装订和移交;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交易组织股 

负责交易项目进场开标(拍卖、挂牌)及现场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查验开标现场各参与方身份信息;记录现场不良行为;负责协助处理交易组织环节的质疑投诉;负责招标师、拍卖师的现场管理及诚信评价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交易评审股

承担开标前相关部门的联络工作,配合专家抽取,做好评标专家拍卖师的引领、物品存放、身份查验等工作;依法负责交易项目评审服务,发布结果公告,中标(成交)通知书制作;协助处理交易评审环节的质疑、投诉;负责交易数据的统计和报送工作;承担评审从业者的诚信评价工作,协助做好县内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和拍卖师库建设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蓬安县凤凰大道二段抚琴广场政务综合大楼四楼

电话号码:0817-3190988

邮政编码:  637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