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1-11-15】 【阅读次数:】 【打印】 【关闭】
蓬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于2010年12月。现为蓬安县行政审批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类别为公益一类,位于蓬安县凤凰大道二段抚琴广场政务综合大楼四楼。
一、中心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
(二)负责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工程项目、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农村产权交易、国有土地及矿权交易和其他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信息发布、现场服务和现场秩序管理、项目资料收集工作。
(四)负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平台建设和管理;按规定发布场内交易信息,为交易各方依法提供交易资讯等服务工作。
(五)负责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从业者场内信誉评价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体系。
(六)负责公共资源项目交易现场的记录、监控和同步录音录像、制止和纠正违反交易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接受有关咨询,并按职责分工及时处理。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股室及其职责
根据主要职责,中心内设综合(监督)股、交易受理股、交易组织股、交易评审股4个股室。各股具体职责如下:
(一)综合(监督)股
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协调工作;管理单位印章、档案归档及保管;承办文、电、会议和中心工作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承担交易活动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勤保障工作;承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平台软硬件设施设备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负责阳光蓬安、政务一体化平台保证金退付管理以及平台的总体数据管理;负责保证金收退、保证金专户管理;负责提请专家抽取。负责交易项目现场监督工作;协助相关部门进场开展监督工作;负责维护交易现场秩序工作;负责场内交易规程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工作;负责对评标专家的评标活动进行监督和考核工作;牵头受理、移送并协助相关部门查处现场质疑、投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交易受理股
负责进场交易项目的受理、审核、文件编制和公告发布、质疑(异议)处理、协助处理投诉;负责统一承担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联络;拟订公共资源场内交易工作规程,负责统筹安排项目交易时间及场地预约,提供交易现场咨询服务;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业务档案的归档、编目、装订和移交;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交易组织股
负责交易项目进场开标(拍卖、挂牌)及现场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查验开标现场各参与方身份信息;记录现场不良行为;负责协助处理交易组织环节的质疑投诉;负责招标师、拍卖师的现场管理及诚信评价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交易评审股
承担开标前相关部门的联络工作,配合专家抽取,做好评标专家(拍卖师)的引领、物品存放、身份查验等工作;依法负责交易项目评审服务,发布结果公告,中标(成交)通知书制作;协助处理交易评审环节的质疑、投诉;负责交易数据的统计和报送工作;承担评审从业者的诚信评价工作,协助做好县内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和拍卖师库建设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蓬安县凤凰大道二段抚琴广场政务综合大楼四楼
电话号码:0817-3190988
邮政编码: 637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