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09-20】 【阅读次数:】 【打印】 【关闭】
第一条 为促进蓬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依法、廉洁、高效地履行职责,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欢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交易中心的工作进行监督。如发现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请投诉或举报:
(一)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违反《蓬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现场管理办法》的。
(二)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实施乱收费的。
(三)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在履行服务工作中,不按规定程序受理、办理,工作推诿,不讲诚信,违背承诺,致使办事群众的利益受到损害的。
(四)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在履行服务工作中,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违反上下班制度,擅离岗位,耽误办事群众办事的。
第二条 投诉举报的反馈制度:
(一)涉及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由交易中心分管领导负责核实,被投诉举报并经查实的,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或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的,报纪检监察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涉及投诉举报受理范围的投诉举报件,如署名(联系电话)或来人直接投诉举报的,将办理情况答复、反馈投诉举报人。
(四)建议类问题的投诉件,由综合(监督)股整理,报交易中心主要领导阅办。
(五)投诉举报反映的内容与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无关的,根据其反映内容,由综合(监督)股整理,报交易中心主要领导阅悉后,转相关单位阅处。
第四条 咨询途径及方式
(二)来信地址:蓬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监督)股(蓬安县凤凰大道二段政务服务综合大楼四楼)
第五条 投诉举报的方式:
(一)拨打投诉举报电话(0817-3190899)。
(二)将所投诉举报的内容用信函的形式邮寄或当面递交至交易中心的综合(监督)股。
第六条 反馈联系方式:
(一)反馈联系电话:0817-3190899
(二)反馈联系邮箱:paxggzyjyzx@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