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一)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

(二)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未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不适合网上竞价采购和商场直购的。

(三)未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

    二、采购流程

(一)项目受理阶段

1.接受采购人日常业务工作咨询。引导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文件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注:不作项目受理的强制要求,仅为采购人作引导和宣传,由采购人依法自行落实其主体责任。常用文本格式清单《需求调查表》、《采购需求表》、《实施计划书》、《一般性审查表》、《重点审查表》、其他)

2.采购需求科学合理确定重要事项一次性告知。

确定政府采购需求注意事项一次性告知书(参考标准文本,包括但不限于列举内容)

项目受理指南及工作流程一次性告知事项(参考标准文本,包括但不限于列举内容)

代理机构审核采购人所提供的资料,资料审核通过后,与采购人签订“阆中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XXXX年年度委托代理协议”,并由采购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采购执行系统中将备案采购计划详细信息推送至南充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 提交资料清单XXXX年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说明:在线签章或提交签字盖章的原件原色电子件];XXXX政府采购计划执行书[说明:在线签章或提交加盖公章的原件原色电子件];财政批准的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申请表(如有)[说明: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项目,需变更为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提交原件原色电子件];单一来源项目网站公示页面(如有)[说明:提交网站公示打印页面,公章位置签署“公示期间无异议”字样的原件原色电子件];一招两(三)年函(如有)[说明:服务类项目如服务期为三年,提交一招三年函原件原色电子件];

批量采购品目的说明(如有)[说明:一般政府集中采购委托项目技术需求部分如涉及批量集中采购的计算机、空调、采购人需另作出说明,表述前述三个品目为项目不可分割部分并附专家论证资料,提交加盖公章的原件原色电子件]。                

    (二)采购文件编制阶段

1.采购文件标准化文本。

分类: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制定的采购文件标准文本编制采购文件(标准文本略)

2.采购文件编制。

①项目负责人收到分配的项目相关采购资料后,严格按照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文件初稿编制工作,经内部工作流程逐一提出修改意见。

②编制书面修改建议函(参标准文本),集中采购机构针对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可以向采购人提出书面修改建议函,内容主要包括存在的问题、法律法规依据、修改建议或影响项目顺利实施的风险等内容。

书面修改建议函提交采购人后,采购人原则上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书面确认并回复。

集中采购机构收到采购人的书面确认和回复后,审查采购人复函后,依法可以实施的,按照内部流程实施。

⑤项目如果存在违法违规情形或仍存在较高风险的,应当书面函告财政部门。

标准流程参考:

①编制采购文件初稿:项目负责人收到分配的项目相关采购资料后,严格按照采购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编制采购文件初稿。2个工作日内完成公开招标采购文件初稿编制,1个工作日内完成非招标项目采购文件初稿编制。

②复核采购文件:集采机构部门负责人在1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初稿采购政策、采购风险、非歧视性、竞争性、其他内容(评审内容及合同草案等)进行复核,形成复核意见。

③审核采购文件:集采机构分管领导在1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的合法性、公正性、非歧视性、完整性、合理性、实用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形成审核意见。

④审签采购文件:根据分级授权制度进行审签,对采购文件按照程序进行最后把关。

⑤采购单位确认采购文件:采购单位使用部门对采购需求进行确认;采购单位技术人员和法律专家对采购资格条件、技术参数、商务条款、合同草案等进行确认;采购单位负责人审签采购文件。

3.采购人回复修改意见确认采购文件。采购人收到采购文件初稿后,1个工作日内进行确认,并出具书面确认函。如果采购人对采购文件和修改意见有异议的,应在收到文件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集采机构反馈。

4.完成上网公示稿

采购人确认采购文件后,集采机构1个工作日内根据采购人回复意见,依据内部工作流程完成上网公示稿。

5.发布采购公告

集中采购中心应在1个工作日内依据内部工作流程在法定媒体(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同步在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采购信息。

6.获取采购文件和提交投标(响应)文件

依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当前政府采购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四川财采[2020]149号)关于“实现集中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要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在2021年内实现免费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等的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具体交易程序按照省、市各交易平台的规范化流程执行。

(三)项目开标(接受响应性文件)

1.开标要点:能进行不见面开标的尽量提倡不见面开标。

2.开标流程:开标前准备工作。集采机构开标工作人员及采购人监督代表提前半小时到达开标现场。主持人开启相关设施设备,检查运行情况;核实供应商上传采购文件情况。开标工作人员登录“开标大厅或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截止时间到达后,主持人公布上传采购文件成功的供应商名单;接受供应商首次响应文件。主持人查看供应商名单,接受供应商首次递交的响应文件/资格预审文件(不用解密),并组织供应商解密;供应商解密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在规定的解密时间进行解密,如解密截止时间已到,尚有投标人未解密完成,按照招标(采购)文件约定的要求决定是否推迟解密截止时间;投标(响应)文件导入。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全部解密成功之后,主持人可进行批量导入文件程序;唱标。文件批量导入成功之后,主持人唱标;⑦提出异议。唱标环节结束之后,供应商如对开标环节由任何异议可发出语音或文字异议,开标主持人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现场语音或文字答复;⑧开标结束。

(四)项目评审

1.组建评标委员会。项目开标前一天采购单位确定专家抽取专业、区域、数量以及评审开始时间等,在省级财政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建立抽取计划。

2.评审前准备。①集中采购机构应当统一保管评审委员会成员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核实评审委员会成员身份,告知评审委员会成员回避要求,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和程序,介绍与采购项目有关的采购政策制度和行业政策制度;②采购人需要介绍采购项目背景和技术需求的,应当在正式评审前,向评审委员会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介绍材料;评审委员会推选评审委员会组长。

3.熟悉和理解采购文件。评审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采购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采购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资质性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出现停滞评审情形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向集采机构沟通,并作出书面记录,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集采机构、采购人进行确认后,方能停止,如有异议,应及时报告同级财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4.评审。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5.现场复核。集中采购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

6.出具评审报告。评审委员会出具评审报告并签字确认。

(五)结果公告及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1.结果公告。1个工作日之内依据评审报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书、投标文件、采购文件等资料起草结果公告;

2.复核结果公告。复核工作人员当日依据采购过程形成的资料复核公告内容,并依据财政部门规定的公告要素和格式复核;

3.审核、审签发布结果公告。按照单位分级授权制度逐级审核、审签并在定标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

4.制作中标(成交)通知书。当日依据公告内容和通知格式制作。(参考标准文本)

5.推送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审签并在交易服务平台向供应商(采购单位)推送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6.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采购单位)登录平台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六)合同签订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七)履约验收

采购人是履约验收责任主体,应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组织实施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落实履约验收责任。集采机构可以为采购人提供履约验收政策法规、验收程序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一)验收要点。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集采机构应当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验收流程。1.启动验收。采购人应当制定验收方案并按照规定启动验收;2.准备验收所需资料。中标(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需提供技术资料、合格证明以及验收必须具体的其他资料。3.成立验收小组。采购人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开展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并指定负责验收小组工作的直接负责人。小组成员至少应包括使用人、技术人员、监督人员,大型的或者复杂的项目还应包括法律专家。4.制定验收方案。验收小组应当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制定验收方案,熟悉采购需求、验收标准以及合同的权力与义务。5.验收。验收小组应当在供应商履约完成后及时实施验收。每个验收小组成员必须作好验收记录。验收记录要准确、详细记载采购项目重要事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6.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小组完成验收后,应当出具验收报告并在报告上签字。7.资料存档。履约验收完成后,采购人应当将所有验收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档案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