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航空港电子制造科技创新中心二期(二标段)工程项目

 

 

南充航空港电子制造科技创新中心二期(二标段)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 南充航空港电子制造科技创新中心二期(二标段)工程项目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南充航空港电子制造科技创新中心二期(二标段)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南充市高坪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109-511303-04-01-961937】FGQB-033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临江陆港经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临江陆港经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南充市高坪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109-511303-04-01-961937】FGQB-033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合江达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南充市高坪区航空港工业区。

2.2 规模及投资额:1#、2#厂房、3#办公楼、4#宿舍楼、地下车库的建筑结构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强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等、总平中园林绿化工程、强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设计图。

2.3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3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建筑面积不低于 35000㎡或合同金额不低于1亿元的房屋建筑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全国注册一级(建筑工程)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个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4月04日 00时00分 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交易平台入口->南充市->南充交易系统-建设网、或登录《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电子招标->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投标人凭单位CA数字证书(包括但不限于CFCA、四川CA、重庆CA、天威诚信等)登录,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4月27日 09时1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交易平台入口->南充市->南充交易系统-建设网、或登录《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电子招标->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凭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南充市涪江路19号五楼)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四川建设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四川临江陆港经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充市高坪区蓝天路

 邮    编: 637100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0817-683699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合江达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临港街道上街 58 号附 12 号

 邮    编: 646200

 联 系 人: 李老师

 电    话: 18108108351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5年04月02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109-511303-04-01-961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