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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高坪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3年)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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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区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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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机构概况 |
机构名称:南充市高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高坪区东顺路三段159号 办公电话:0817-3351689 传真:无 通信地址:高坪区东顺路三段159号 邮政编码:637100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三定方案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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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
依据三定方案确定的本部门法定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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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分工 |
本单位领导姓名: 郭育肇 区政府办党组成员、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人 主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工作 马星全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 协助负责人分管四川东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国有资产处置、城市规划区外土地(矿产)出让、中心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政工人事、机要保密、乡村振兴工作。分管办公室、组织受理股、现场管理股。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黎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 协助负责人分管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内部审计、工会、对外联络工作。分管财务股、评审服务股、信息管理股。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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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
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受理股,现场管理股,财务股,评审服务股,信息管理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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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法律、法规 |
国家有关招投标、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现场监督管理、现场服务规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全省有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现场监督管理、现场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7号)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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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和地方政府规章 |
国家部委和省政府有关招投标、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现场监督管理、服务规范等方面的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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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其他政策文件 |
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的政策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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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政府信息 |
公开指南 |
信息公开目录、指南,信息公开机制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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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规划计划 |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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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决算 |
各年度财政预决算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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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要闻 |
中心重要工作信息、领导动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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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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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要闻 |
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要新闻转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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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信息 |
办事指南 |
交易环节中各主体用户的注册及变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入户/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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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开评标场地预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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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退还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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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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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信息 |
现场服务工作规范 |
办事信息、交易项目信息、交易中心简介 |
川政公[2019]17号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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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自助设备服务范围、自助设备操作说明 |
川政公[2019]17号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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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开标项目信息及其场地安排信息、监督投诉电话及邮箱、项目业主(中介服务机构)现场守则、交易各方身份查验管理办法、矿业权出让工作流程图、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工作流程图 |
川政公[2019]17号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入户/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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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审)专家行为规范 |
川政公[2019]17号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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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评审现场管理服务规程 |
川政公[2019]17号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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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审)专家现场守则、评标委员会隔夜评标申请(取消)规程 |
川政公[2019]17号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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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督人员监督程序、项目监督人员现场守则、监控室管理办法、公共资源交易远程监控联通部门电话 |
川政公[2019]17号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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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信息 |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公告期限;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 〕135号) |
及时公开,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区政府门户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中国财政杂志》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充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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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 〕135号)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 |
及时公开,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
■区政府门户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中国财政杂志》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充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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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文件售价,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 135号) |
及时公开,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
■区政府门户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中国财政杂志》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充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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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事项 |
政府采购信息 |
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以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中的政府采购预算为依据;对于部门预算批复前进行采购的项目,以预算“二上数”中的政府采购预算为依据。对于部门预算已列明具体采购项目的,按照部门预算中具体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公开;部门预算未列明采购项目的,应当根据工作实际对部门预算进行分解,按照分解后的具体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公开。对于部门预算分年度安排但不宜按年度拆分的采购项目,应当公开采购项目的采购年限、概算总金额和当年安排数。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 |
随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开 |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区政府门户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中国财政杂志》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充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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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和询价通知书 |
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前采购文件已公告的,不再重复公告 |
■区政府门户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中国财政杂志》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充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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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首次公告日期;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
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3日前,或者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 |
■区政府门户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中国财政杂志》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充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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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预算金额;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公示的期限;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
及时公开,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中国财政杂志》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充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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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的名称、成交金额以及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单价等。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的具体成交记录,也应当予以公开。 |
《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7〕86号) |
及时公开 |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区政府门户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充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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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开标时间、评标时间、开标室 |
根据招标文件具体约定 |
及时公开 |
■区政府门户网站 ■入户/现场 ■现场LED电子屏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充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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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或者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评审专家名单。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还应当公告入围价格、价格调整规则和优惠条件。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 |
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中国财政杂志》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充市) ■信用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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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合同编号;供应商名称;合同内容。 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部分可以不公告,但其他内容应当公告。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及合同金额等内容不得作为商业秘密。合同中涉及个人隐私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除征得权利人同意外,不得对外公告。批量集中采购项目应当公告框架协议。 |
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中国财政杂志》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充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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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答复 |
及时公开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充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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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采购方式;采购项目终止原因;公告期 限;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
及时公开 |
■区政府门户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中国财政杂志》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充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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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事项 |
政府采购信息 |
采购对象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所有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对象的数量、交付或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采购对象的验收标准等。 |
《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 |
及时公开 |
采购人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中国财政杂志》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充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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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合同编号;履约供应商名称;验收单位;验收结果;验收员 |
《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 |
验收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中国财政杂志》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充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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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当事人名称及地址、投诉涉及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日期、投诉事项或监督检查主要事项、处理依据、处理结果、执法机关名称、公告日期等。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 |
完成并履行有关报审程序后5个工作日内 |
财政部门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中国财政杂志》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充市) ■信用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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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采购机构名称、考核内容、考核方法、考核结果、存在问题、考核单位等。 |
完成并履行有关报审程序后5个工作日内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中国财政杂志》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充市) ■信用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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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事项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信息 |
明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指导思想和原 则;提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政策导向;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落实计划供应的宗 地;实施计划的保障措施。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2010年 9月) |
每年3月31日前,公布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
区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简称出让人) |
■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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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人的名称和地址;出让宗地的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使用年期、用途、规划指标要求;投标人、竞买人的资格要求以及申请取得投标、竞买资格的办法;索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招标拍卖挂牌时间、地点、投标挂牌期限、投标和竞价方式等;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投标、竞买保证金;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 39号) |
至少在投标、拍卖或者挂牌开始日前20日。挂牌时间不得少于10日 |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区政府门户网站 ■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一般指中国土地市场网、当地政府媒介)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充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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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项目概况、澄清或者修改事项、联系方式。 |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 |
按原公告发布渠道及时发布补充公告,涉及土地使用条件变更等影响土地价格的重大变动,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距招拍挂活动开始时间少于20日的,招拍挂活动相应顺延 |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土地市场网或者土地有形市场等指定的场所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充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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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面积、用途、开发程度、土地级别、容积率、出让年限、供地方式、受让人、成交价格和成交时间等。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 |
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 |
出让人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一般指中国土地市场网、当地政府媒介)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充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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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年度供应结果。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
及时公开 |
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 |
■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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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事项 |
矿业权出让信息 |
出让人和矿业权交易平台的名称、场 所;出让矿业权的简要情况,包括项目名称、矿种、地理位置、拐点范围坐标、面积、资源储量(勘查工作程度)、开采标高、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拟出让年限等,以及勘查投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等;投标人或竞买人的资质条件;出让方式及交易时间、地点;获取招拍挂文件的途径和申请登记的起止时间及方式;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风险提示;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需要公告的其他内容。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7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调整<矿业权交易规则>有关规定的通知》(自然资发〔2018〕 175号) |
在投标截止日、公开拍卖日或者挂牌起始日20个工作日前发布。挂牌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充市) ■市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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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或者竞得人的名称、场所,成交时间、地点;中标或者竞得的勘查区块、面积、开采范围的简要情况;矿业权成交价格及缴纳时间、方式,申请办理矿业权登记的时限;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应当公示的其他内容。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国办发〔2017〕97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7号) |
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信息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
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充市) ■市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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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项目的审批结果信息(交易完成后由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自然资源管理部门 |
■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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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有效期内矿业权基本信息包括矿业权名称、许可证号、矿业权人、矿种、有效期限。 |
每年一季度集中公告 |
■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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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事项 |
国有产权交易信息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转让标的企业的股东结构;产权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转让标的企业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中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转让参股权的,披露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中的相应数据);受让方资格条件(适用于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的情形);交易条件、转让底价;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有限责任公司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竞价方式,受让方选择的相关评判标准;其他需要披露 的事项。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
及时公开,正式披露信息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
转让方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充市) ■产权交易机构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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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名称、转让标的评估结果、转让底价、交易价格。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2016年第32号令) |
及时公开,公告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
产权交易机构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充市) ■产权交易机构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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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交易条件、转让底价、竞价方式、受让方选择的相关评判标准等。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2016年第32号令) |
转让底价高于100万元、低于1000万元的资产转让项目,信息公告期应不少于 10个工作日;转让底价高于1000万元的资产转让项目,信息公告期应不少于20个工作日 |
转让方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充市) ■产权交易机构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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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名称、评估价格、转让底价、交易价格等。 |
不少于5个工作日 |
产权交易机构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充市) ■产权交易机构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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