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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涪江路小学校清泉校区扩建项目补遗书
致各投标单位:
1.现将 3.1.2业绩要求 更正为: ? 近年( 2020年1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不少于2(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900万的房屋建筑施工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同时该业绩还须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已备案公示的“房屋建筑工程”分类施工业绩,业绩时间以平台备案的实际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须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施工项目栏→项目数据→项目详情中的业绩网页截图打印件【注:该业绩平台页面截图内容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须体现工程性质为新建或扩建,工程用途为公共建筑)、招投标信息、合同登记信息、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施工许可信息及竣工验收,未提供平台页面截图或提供的截图中任意一项显示“暂无数据”均视为无效业绩。】 。
3.现将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5.1.2审查委员会人数更正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评标专家 5 人。
4.现将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9.7中标候选人择优规则、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1择优排序中标候选人规则及方案更正为:按照开标现场评审委员会第二轮抽取结果顺序公示期满后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5.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设置: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更正为:可以调整。
6.其他内容以上传更正版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 南充市涪江路小学校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