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根据市财政局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通知和仪陇县优化营商环境大会要求,仪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了2022年度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任务清单,落实十项举措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助力打造“四川省一流县域营商环境”。
一是降低准入门槛。认真落实《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企业、内外资企业,不以供应商地域、规模、成立年限限制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要求供应商在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备案或成立分支机构等。实行“信用承诺”管理,减少不必要的资料提供,简化投标文件格式和形式要求。
二是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合理确定资格条件和评审因素,严格落实《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资格条件需与采购标的功能、质量和履约能力直接相关,特定资质条件必须有法有据,评审因素应当按照采购需求和实现项目目标相关的因素确定,不将供应商规模条件及除进口产品以外的厂家授权、承诺、证明等作为资格条件或实质性要求。发现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或评审因素存在不合理条件或者违反相关政策规定的,书面建议其改正。
三是清退滞留保证金。坚持动态清理清退可以退还的各类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实现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清零”,减少企业资金占用。
四是规范保证金收取。采购文件中不得约定收取没有法律依据的质量保证金,进一步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情况免收或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不超过5%,且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五是提高预付款比例。在采购文件中明确预付款比例、条件和时间,货物类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工程和服务类不低于10%,在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加大对“政采贷”、电子保函的宣传力度,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六是缩短企业收款周期。引导采购人压缩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周期,原则上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供应商。
七是提高电子化交易水平。常态化实行“无纸化”投标、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积极探索推进多地联动和川渝跨省市远程异地评标,降低企业交易成本。
八是落实政采政策功能。引导采购人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通过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5%)的价格扣除。将支持乡村振兴、创新产品、节能环保产品等政策措施嵌入到交易全过程。
九是优化质疑救济渠道。允许供应商通过现场递交、快递邮寄、电子系统提交质疑,完善质疑答复内控和会商制度,对质疑事项和相关证明材料,积极主动进行调查核实,质疑答复做到说理充分,有理有据,有效化解政府采购争议,切实维护供应商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十是为企办实事解难题。把干部作风建设与提升服务水平融为一体,加强招标采购业务学习,持续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开展“一对多”助企发展行动,主动沟通联系服务对象,改作风、摸实情、办实事、优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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